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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82022关于规范水库库汊光伏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审查审批的实施意见(桂水河湖〔2022〕7号)《关于规范水库库汊光伏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审查审批的实施意见》已经2022年自治区水利厅第三次厅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自治区水利厅反馈。2022.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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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2019广西取水工程或者设施验收办法(桂水规范〔2019〕6号)为规范取水工程或者设施验收工作,加强取水许可监督管理,根据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460号令)和水利部《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34号令),制定本办法。2019.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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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92019关于开展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节约用水是解决我国水资源短缺、水生态损害、水环境污染问题的根本性措施,对于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为了从源头上把好节约用水关口,促进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现就开展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工作,提出如下意见。2019.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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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2017水利厅关于印发规划水资源论证技术要求(试行)的通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2017年6月自治区水利厅、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的通知》(桂水资源〔2017〕18号),在全区部署开展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为规范规划水资源论证内容、工作程序、方法和要求,指导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编制和审查,我厅制定了《规划水资源论证技术要求(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2017.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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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2017关于开展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的通知(桂水资源〔2017〕18号)水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条件和生态环境的控制要素。我区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经济发展和水资源的矛盾越来越突出,水污染事件多发突发的问题越来越凸显,水资源问题成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制约因素。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和《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方案〉的通知》(水资源〔2016〕379号),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在我区开展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2017.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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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2017水利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取消后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桂水资源〔2017〕49号)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取消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为规范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工作,加强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取消后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2017.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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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2017广西壮族自治区取水许可操作规范广西壮族自治区取水许可操作规范2017.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