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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江路(和合路-江湾路)(龙岗商务区33号路)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顺利通过技术评审
来源:广西景鹏科技有限公司     浏览量:3861
09.12
2023
2023.09.12

本项目位于南宁市邕宁区龙岗片区东部,为新建项目,呈东西走向,道路实施范围起点西接龙岗片区和合路,终点东至江湾路,道路工程施工范围为k0+469.603~k1+118.749,实际实施长度649.146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道路设计速度为40km/h,道路红线宽度20m,横断面采用单幅路双向两车道形式。本工程路面结构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及配套的排水工程、照明、绿化等工程。工程布设临时堆土场1处,施工生产区1处。项目周边现状道路可直达项目区,无需设置施工便道。

项目总用地面积3.01hm2,其中永久占地1.53hm2,临时占地1.48hm2;项目由路基工程区、施工生产区、临时堆土场3个分区组成。主要占地类型为林地、建筑用地、裸土地、坑塘水面。本项目共拆迁砖瓦房2628m2,砖棚房1051m2。本项目工程建设拆迁(移民)安置与专项设施改(迁)建项目由当地政府部门及主管部门具体落实,并承担水土流失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有关规定,南宁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我公司承担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的编制工作。接到任务后,我公司派有关技术人员通过现场踏勘,收集有关资料,并对本项目设计资料进行分析研究,在此基础上于2023年9月编制完成《和江路(和合路-江湾路)(龙岗商务区33号路)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

2023年9月11日,南宁市行政审批局委托广西南宁水利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组织技术评审专家对报告书进行评审。评审专家认为,编制单位所编制完成的《报告书》基本符合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和要求,内容较完整,同意通过评审。《报告书》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可上报南宁市行政审批局审批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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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现场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