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华隆商业广场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通过的公示
来源:广西景鹏科技有限公司     浏览量:3876
07.01
2023
2023.07.01

202371,防城港华隆旅游投资有限公司东兴市召开了华隆商业广场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防城港华隆旅游投资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广西华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广西益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咨询单位、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广西景鹏科技有限公司及特邀专家5,会议成立了验收组。

验收组成员及代表察看了工程现场,查阅技术资料,听取施工、监理等单位关于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建设情况的汇报,经质询、讨论,形成了华隆商业广场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意见。验收组同意华隆商业广场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根据《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办法>3个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水规范[2020]4号)及有关规定,对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工程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华隆商业广场项目

建设地点:防城港市东兴市

本项目位于防城港市东兴市深沟水库片区A-7-3#地块,新建建设类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4栋建筑,包括商业综合楼、临街商铺、会所,及配套停车场、水电、道路、景观绿化等相关设施;总占地面积1.75hm2,总建筑面积约为50000m2;容积率为3.80,建筑密度为35.00%

项目总占地面积1.75hm2,永久占地为1.13hm2,临时占地为0.62hm2。本工程土方开挖总量4.32m3表土剥离0.11m3),回填总量0.61m3表土回覆0.11m3),弃方3.71m3,弃方运至东兴市林家建筑材料加工厂回填工期为20205月至20234月,总工期36个月。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3000万元),资金来源于业主自筹。

二、公众反映问题及意见的主要方式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本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予以公示。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反映对本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的问题和意见。

为使您的宝贵意见能得到及时的处理和回应,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三、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1个月(自202371日至202381日)。

四、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法

建设单位:防城港华隆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平学

联系电话:13907805096

 

 

      

 

防城港华隆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202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