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南宁市新民路24号危旧房改住房项目E#楼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通过的公示
来源:广西景鹏科技有限公司     浏览量:3837
12.09
2021
2021.12.09

2021129日在南宁市召开了南宁市新民路24号危旧房改住房项目E#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代表及1名特邀专家共6,会议成立了验收组

验收组成员及代表察看了工程现场,查阅技术资料,听取施工、监理等单位关于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建设情况的汇报,经质询、讨论,形成了南宁市新民路24号危旧房改住房项目E#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意见。验收组同意南宁市新民路24号危旧房改住房项目E#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根据《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办法>3个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水规范[2020]4号)及有关规定,对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工程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南宁市新民路24号危旧房改住房项目E#

建设地点:南宁市青秀区

本项目位于南宁市青秀区新民路24号,东葛路与新民路交汇处。项目总占地面积0.158 hm2,均为永久占地。

本工程土石方总开挖量0.76m3,总填方量为0.13m3弃方0.63m3弃方全部运往南宁城东固体废物消纳场处理。项目总投资52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040万元资金来源于业主自筹。

二、公众反映问题及意见的主要方式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本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予以公示。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反映对本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的问题和意见。

为使您的宝贵意见能得到及时的处理和回应,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三、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1个月(自2021129日至202219日)。

四、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法

建设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罗爱琴

联系电话:13367814873

 

 

 

附件:1南宁市新民路24号危旧房改住房项目E#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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